浙江桐乡:人大常委会会议实行预告制和初审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6:29 新华网 | ||||||||
在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常有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情况报告的议题,但由于常委会会议会期较短,听取和审议的相关工作也不易提前介入,致使会议审议的质量始终不高,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不是很强,为此,桐乡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常委会会议预告制和初审制,对常委会会议要审议的议题在上一次会议上进行预告,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前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有关情况;同时,对审议的议题,由相关工作委员会在会前组织初审,写出初审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参阅。桐乡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
(责任编辑:姚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