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毕业生落户须先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8:1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外院校2005届毕业生来湘就业政策已于近日出台,我省将从7月1日起接待和办理省外院校来湘毕业生的就业手续。

  政策规定,凡湖南生源毕业生联系到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就业的,直接派往接收单位报到,档案寄往接收单位。毕业生去接收单位报到前,须到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备案登记,以便办理落户等手续;联系到市(州)、县(市、区)所属单位就业的,直接派往接收单
位报到,档案寄往接收单位,毕业生去接收单位报到前,须到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备案登记,以便办理落户等手续;对接收单位隶属关系不清楚的,可将毕业生派往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报到,并在《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毕业生档案寄往接收单位。我省已取消非湖南生源毕业生到湖南省辖区内单位就业须先经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审批的制度,非湖南生源毕业生在我省落实了接收单位的,视接收单位的隶属关系情况,按以上程序办理。

  有关学校告知来我省就业的毕业生,到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办理就业手续时,须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关系迁移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原件材料。非湖南生源毕业生来湘报到时,须持经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签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我省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均不受理毕业生本人自带或委托带交的毕业生档案(即毕业生档案应按规定由组织负责传递)。

  我省从2005年7月1日开始接待和办理省外院校来湘毕业生的就业手续,接待地点设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为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81号,从火车站乘坐7路公共汽车至雨花亭站下,再沿新建西路西行100米即到。联系电话:0731-2816665、2816666。

  作者:彭博

  (来源:长沙晚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