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交易中心8日启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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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0:0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出租车经营权私下转让、反复质押等不正常现象将成为过去。记者昨日从市运管部门获悉,由政府批推成立的市出租汽车经营权产权交易中心将于8日正式启用,今后,出租车经营权证的转让、质押,必须在该中心进行。 中心成立后,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质押必须在中心进行。私下转让经营权证的,不仅转让行为无效,而且其经营权证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回。此外,该中心建立后,也有
据了解,中心将进行经营权证转让和质押登记两项服务。转让时,权证转让和受让方将签订《出租汽车经营权证转让合同书》。 合同签定1个月内带上经营权证、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同意转让的决定和双方身份证明办理经营权证转让登记。登记时,缴纳转让金额1%的登记费用,即转让双方各0.5%。 而进行质押时,出质与质权两方也将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填写《出租汽车经营权证质押登记申请表》,然后持双方身份证明和有关文件资料办理经营权证质押登记。质押登记费用为每车200元。 据运管部门人士介绍,虽然转让是随行就市,但转让前,市出租汽车协会还将会对出租车指标价进行评估。 目前,一辆羚羊出租车车价6万元左右,但取得经营权后,私属出租汽车指标费已炒到80万元,最高的喊价90万元。指标炒到天价,是因为出租车行业利润丰厚,据称,在目前6900多辆可换取25年指标的车中,有可能转让指标的车仅600多辆。业内称,即使一次性投入80万元,也还有较高的利润空间。 (记者 胡兰)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