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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信访群众知情权 房县信访办理结果双向回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0:08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张培铁、通讯员戢运兵报道:3月22日,房县城关镇孙家湾村民孙某写信给县纪委,反映县公安局聘用人员毛某在执法中违规收费。县纪委、县公安局联合调查核实,公安部门在3月28日如数退还了孙某多交的费用,辞退了毛某,并将这一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孙某。孙某对此十分满意。

  这是房县推行信访举报办理结果“双向回复制”后的首例。3月中旬,房县纪委制定了
信访举报办理结果双向回复制度,对群众上访举报的信件,承办单位、部门在给县纪委回复前,首先给上访举报人书面回复或反馈。同时,在给县纪委回复时,必须把给上访举报群众的回复或反馈意见一并上报;如举报人对调查处理情况不满意的,还要对举报人不服的理由进行说明,并提出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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