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不缴养路费将被“贴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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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1:22 新京报 | ||||||||
宣武区“地毯式”稽查辖区车辆,给欠费车下发“催缴通知书” 本报讯(记者刘洋)上周,宣武区的一些车主都发现自己的车被贴了条,但不是违规停车的处罚条,而是提醒自己应该缴纳养路费的“催缴通知书”。这是北京市养路费征稽处采取的新催缴办法,就是对停放在社区、街道、商场、医院以及路侧的车辆进行“地毯式”稽查,所有的欠费车辆都将被贴条。
据养路费征稽处李公科副处长介绍,目前养路费的征集还不到位,有接近10%的车主还没有缴纳。从3月30日至4月1日,100多名养路费稽查人员组成16个稽查清欠小组,对宣武区内的社区、街道、商场、医院等停车场以及路侧车辆进行“地毯式”稽查,此次稽查工作全部使用粘贴式催缴通知书。稽查人员利用电脑查验,发现欠费车,当即填写“催缴通知书”,并将其粘贴在该车左前车窗上,这个“催缴通知书”上面要求车主在接到通知书后5天内,必须到养路费稽查部门缴纳拖欠的养路费。 李公科说,通过这种方式提醒广大车主缴纳养路费效果比较明显,在短短的5天时间就有近400辆的车主主动缴纳了拖欠的养路费。从4月中旬起养路费征稽处还将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展开稽查活动,争取用两个月的时间将城八区所有的车辆全部清查一遍。如果车主还不按时缴纳养路费的,养路费征稽部门将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