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狗”案半小时审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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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1:31 京华时报 | ||||||||
作者: 周逸梅来源: 调解员庭前成功调解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因爱犬被3条狼狗咬伤,刘宝巨将狼狗主人告上法庭,经过调解员的庭前调解,他心平气和地与被告达成协议。昨天,基于庭前的共识,这起“狗咬狗”官
昨天的法庭上没有通常的紧张气氛,原被告双方坐在两旁,审判员方岩将调解的一系列问题向双方确认后,开具了民事调解书,“狗咬狗”案顺利了结。原告刘宝巨在调解书上签完字后领到了279元的赔偿金。“我打官司就是为了出一口气”,刘宝巨说,“调解员代表对方向我道歉后,我就心平气和了。调解员的工作让我觉得在感情上很亲近”。 据东升法庭的负责人陈争争介绍,自从去年最高法关于民事调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这是一例由人民调解员在庭前调解成功,再由法院对调解协议内容予以确认的案例。如今民事案件数量提升,这样做有利于开发基层组织的调解功能,能高效、及时地解决民事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