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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狗”案半小时审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1:31 京华时报

  作者: 周逸梅来源:

  调解员庭前成功调解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因爱犬被3条狼狗咬伤,刘宝巨将狼狗主人告上法庭,经过调解员的庭前调解,他心平气和地与被告达成协议。昨天,基于庭前的共识,这起“狗咬狗”官
司在海淀法院东升法庭只用了30分钟就审理完毕。这是本市一例由人民调解员支持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开庭确认的案件。

  昨天的法庭上没有通常的紧张气氛,原被告双方坐在两旁,审判员方岩将调解的一系列问题向双方确认后,开具了民事调解书,“狗咬狗”案顺利了结。原告刘宝巨在调解书上签完字后领到了279元的赔偿金。“我打官司就是为了出一口气”,刘宝巨说,“调解员代表对方向我道歉后,我就心平气和了。调解员的工作让我觉得在感情上很亲近”。

  据东升法庭的负责人陈争争介绍,自从去年最高法关于民事调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这是一例由人民调解员在庭前调解成功,再由法院对调解协议内容予以确认的案例。如今民事案件数量提升,这样做有利于开发基层组织的调解功能,能高效、及时地解决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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