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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6次跪卖判决书救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1:38 现代快报

  据《泉州晚报》报道“因为父亲病重,一个女孩跪在福建石狮市区大街上,要以20万元出售判决书。”昨日,不少读者致电记者反映此事。

  上午10时许,记者赶到石狮九二路时,出售判决书的小女孩仍跪在人行道上,双手举着一块出售判决书的纸牌,四周围满了好奇的人们。小女孩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回答着路人的关切询问,讲述着她家的不幸遭遇。讲到伤心处时,她情不自禁地放声恸哭起来。

  小女孩哭诉,她叫王丽卿,家住石狮联邦工业区。在她很小的时候,其母便改嫁远走他乡。父亲王永平是三轮车工。2003年6月23日晚上9时,父亲骑自行车出门,不幸被一辆货车从背后撞上,并被拖行500多米致重伤,昏迷了20多天。经抢救父亲虽然脱险,但至今仍只能躺在病床上。2004年7月20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石狮市人民法院的原判,被告人苏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永平42万元,扣除李某(注:车主)和被告人苏某付给被害人家属6.95万元,苏某应再付赔偿款35.05万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李某对该赔偿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医生说,如果父亲再进行一次手术,他有希望重新下地走路。”为了让父亲能够重新站立起来,小丽卿和姐姐都辞去了工厂的工作,姐姐负责护理病重的父亲,她则四处奔波“讨”要赔偿款,但从判决生效至今,她们仅得到了4.7万元的赔偿款,扣掉有关责任人先期付的医疗费,至今她们还有约30万元的赔偿款无法拿到。

  “赔偿款无法拿到,父亲的病便不能及时得到治疗,他重新站立起来的希望便会越来越小。无奈之下,我只好放下自尊,鼓起勇气到大街上出售判决书。”说到这儿,小丽卿又不禁泪如泉涌。她说,如果谁愿意出20万元,她便可以与对方签订协议,将此判决书卖给对方,对方便可拥有此判决书的执行权,可以得到判决书赔偿款中约10万元的“回报”。

  小丽卿说,她从3月27日开始出来跪卖判决书,先后在泉州市区府文庙广场、大洋百货、石狮九二路等地跪卖过判决书,经常一跪就是三四个小时,跪得她双腿酸痛。

  昨天是小丽卿第六次出来跪卖判决书。她说,为了父亲,她已顾不得那么多的自尊和羞愧,只要赔偿款没拿到,她就不会停止出售这份可能让父亲重新站立起来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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