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房产项目逃税超千万 逃税房产商竟是地税干部(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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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2:38 北京娱乐信报 | ||||||||||||
阳光广场坐落在白城市繁华的步行街上,属全市最好的黄金地段,这个房地产项目总共23000平方米,2001年12月竣工。由于地段好,很快就全部售出。但房子卖出三年后,税务机关却找不到他们的纳税记录。 偷税调查 逃掉契税约300万元 调查的第一项是阳光广场逃掉的契税。契税是税法规定的在获得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产权时需缴纳的税种。 杨永义(白城市地税局农税科科长):征不征收契税,最主要是看权属方面发没发生转移,要是权属发生转移了,承受方缴纳契税。 记者:要获得产权证的前提是必须纳完了契税? 杨永义:具体工作中,我们现在房屋这一块是办理产权时代扣的。 但白城市的房地产产权处却在没有代扣契税的情况下给阳光广场办了产权。 孙立明(白城市房地产产权处副主任):我们主要是根据联合开发(免征契税)。 记者:联合开发的证据是什么? 孙立明:证据就是它这个协议。 稍留意一下这份协议的时间便可发现,签约在2000年4月,而阳光广场成立于2001年12月。所谓的“联合开发”时,阳光广场还不存在。初步推算,仅此一项偷漏税款就在300万元左右。 卖完房子没缴营业税 第二项应缴的税款是营业税,是其总卖房款的5.5%,征收这项税款的前提是查清销售账目,掌握数额。但是调查中,记者发现,在事隔三年之后,阳光广场的账目仍然不见阳光。 李彦(白城市地税局洮北分局管理一科科长):我们也经常去阳光广场核实究竟卖了多少(房),但是始终找不到人。 记者:三年都找不到人? 李彦:找不着。就是2001年建完楼以后,覃老板就不在这个地方,他总去长春或者是外地,老是找不着。 轻松地一句“找不着人”,就把税款拖黄了。在我们看到的阳光广场的销售发票上,每平方米的价格是5000元左右,这笔总销售额应该是几千万元,偷逃的营业税在几百万元。 私刻公章收取物业费 卖完房子后,他们又办了一个物业公司,收取高额的物业费。 记者:收了多长时间了? 白城市阳光广场业主:年年都收,一平方米7元钱。 记者:谁收物业费? 白城市阳光广场业主:阳光物业收。 调查中记者发现,这个物业公司根本没有在工商机关公司注册,是个假公司。 记者:所谓的阳光物业公司在工商部门取得没取得合法的注册? 王志伟(白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没有。经过我们的调查,阳光物业公司的公章纯属私刻。 记者:那么这个公司是不存在的,公章是私刻的,以这个公司的名义用这个公章收取来的物业费显然就没有纳税。 王志伟:是。 仅此一项,收了三年的物业费涉税金额又在几百万元。三项一共偷税1000万元左右。此外,他们卖了23000平方米的房子,应缴利润的33%为企业所得税,相信这也不会是个小数字。 这位覃老板对偷税可谓是无孔不入。于是,记者想关心一下覃老板的身份了。 孟繁学(白城市地税稽查局局长):确切地说,(他)就是我们地税稽查局的人。 记者:他原来是稽查干部? 孟繁学:对。 记者:就是说他在那儿倒腾大买卖的时候,本身还是税务稽查局的工作人员? 孟繁学:应该是吧。 难怪这位覃老板这么精通税务,也难怪这简单的抗税案就是查不下去。举报税案要举报到稽查局,可覃文君在当老板的三年中,本身就是稽查局的稽查人员。我们看到的是在覃文君当了三年老板后的去年年底,才由白城市地税局做出的开除决定。了解到覃老板的身份后,很多疑惑开始得到解答。该案一直被压在基层税务分局,根本没有按规定上报;其次,阳光广场的老板覃文君在没有缴纳税款的情况下,就取得了税务发票。 事件进展 当地专案组开始调查 覃老板在偷税上面得到了好处,于是事业蓬勃发展。就在离阳光广场不远的地方,在去年年末又盖成了一座新的商城——金街。 截至记者采访结束,这笔巨额税款还没有一分钱追缴入库,这位姓覃的老板也还逍遥法外。 目前,群众的举报已经引起了白城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组成了有公安、检察、税务部门参加的专案组进行调查。 文图据央视 《焦点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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