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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遭勒索 让下属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2:5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广东省河源市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涉嫌非法收受、索取他人巨额财物一案4日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卢建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承认。根据广东省纪委较早前公布的调查情况,卢建中在任职期间多次卖官敛财,被人称为“卖官书记”,还曾因嫖娼遭到他人勒索而指使下属用70万元人民币“摆平”。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4年10月至2003年3月期间,卢建中利用其担任河源市人民政府副
市长、河源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共计收受和索取他人人民币152.4万元、港币9万元、美元1000元。案发后,卢建中已退出了赃款。

  2001年,卢建中在广东连平县粤连大厦嫖娼。事隔不久,卢建中收到厚厚的一个信封,装着录有其嫖娼过程的一盘录像带和一封敲诈信,写信人要求卢建中于指定时间将人民币150万元汇到指定账户。事后证明,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是他的熟人周丰、周陈基(已起诉)。为摆平此事,卢建中召集时任河源市交通局副局长唐某、河源市公路局局长谢某、连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连平县公路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马宏青(因作伪证被起诉)商量对策。卢建中要求谢某支付3万元打发卖淫女离开河源,还要求唐某、谢某、马宏青帮其支付部分款项给勒索者,其中要求马宏青帮其支付40万元;要求唐某帮其支付5万元;要求谢某帮其支付5万元。这几名帮卢建中掩盖丑行的“有功之臣”,后来都得到了他的“关照”。

  卢建中,1946年3月20日出生。从1984年4月起,先后担任过中共连平县委副书记、县长,河源市副市长、中共河源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等职。

  (肖文峰)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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