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长是干什么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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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3:16 山西新闻网 | ||||||||
[新闻回放]据本报昨日报道:2001年9月,朔州市平鲁区第二小学的11岁王军(化名)被人殴打致伤,2002年3月法院终审判决后,理应获得的一千多元赔偿款至今没拿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平鲁区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一位副院长说:“这么小的案子,我从来不过问。去去去,你找执行局吧!” 俺是一介普通老百姓,看见了不平的事,就有点憋不住。
一千来块钱的事儿,说起来这桩官司确实不大,可是原告三年还拿不到赔偿就有点说不过去了。这位副院长说的话让俺听起来实在不像话:“这么小的案子,我从来不过问。”一个小小的区法院,就不把一千块钱的案子当回事?俺想知道,副院长每天都在过问的是多少钱的案子?俺还想知道,该法院是不是有分工,案子的钱数是不是和“过问”的级别有关?要达到多少钱的案子副院长才过问?三百万?五百万?三千万?三个亿? 一千块钱不多,可既然上了法院,法院也判了,却执行不了,那还判它干什么?再说了,如果这个钱一直要不到,原告一怒之下再做出点傻事来,法院该承担什么责任?最近俺看报学习,要建设和谐社会。俺邻居说,公检法都是和谐社会的平衡器,说得太好了。公检法把这个平衡弄好了,俺心里就踏实多了。不过,像平鲁区法院这么弄,怕是不大好。俺是纳税人,也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号召当官的要做人民的公仆,既然这么说,俺觉得俺的级别起码不比这个副院长低,今天就大着胆子吆喝一声:你这个副院长是干什么的???傻根儿(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