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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坟新冢傍上青山秀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4:02 大众网-生活日报

  山清水秀向来是济南人引以自豪的地理风貌。伴随着城区的扩大,当年老舍笔下那些“把济南围了个圈儿”的灵秀小山,如今在楼群环抱的城市中已成为人们休闲健身的好去处。可是,隐藏于山林中的那些荒坟却成为与之极不和谐的音符。更为甚者,在一些地方,旧坟未去,新冢又生,不仅令市民游兴顿减,而且在祭扫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烧纸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地危及到山林的安全。清明节前夕,记者在千佛山、金鸡岭、燕子山、鳌角山等市区的这些灵秀小山,对城区山林乱埋乱葬现象进行了实地调查。

  千佛山:坟头大煞公园风景

  “千佛山四周山坡上都有坟,除正北坡较少外,其余地方的山林里都能见到坟头。”4月1日,千佛山公园管理处保卫科张科长对记者说。在他带领下,记者首先来到千佛山西北坡,只见茂盛的柏树林里散布着三三两两的用碎石堆成的坟头,一些坟头上还压着新换上去的坟头纸。这里一个游客都没有,葱绿的林子显得分外冷清。

  “每年清明节前后,我们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每天都派专人到有坟的山坡来回巡查,生怕那些前来祭扫的人擅自烧纸。这么密的林子一旦见火就难以控制。”张科长说。

  怕失火并不是危言耸听。据了解,三年前,千佛山西坡就曾经因烧纸而出现火险,幸亏发现及时,失火的地方又靠近环山路,灭火车能开到跟前,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在当年的失火现场,记者看到一株被烧焦了皮的碗口粗的槐树,近旁一株被烧得半死的桃树至今还未恢复生机。

  “早就听说千佛山是济南的三大名胜,可没想到山上还有这么多荒坟,你们的管理太差了!”到西坡来寻幽的外地游客程先生抱怨道。

  可他不知道,公园在迁坟问题上遇到的阻力有多大。

  据张科长介绍,近10年来,埋新坟的现象在千佛山已基本杜绝,令人头疼的是旧坟。

  2002年清明节前夕,公园曾逐个坟头放置限期迁坟公告,随后有20%的坟墓主动迁走,但滞留在公园中的坟头仍有500多个。虽然多数坟墓没设置墓碑,可从祭扫痕迹看,这些坟头多数都有主人。

  考虑到它们都是原来住在千佛山周边的老居民的墓葬,公园暂没采取强硬措施予以平掉。可这些坟的存在,已严重影响到公园的形象和规划建设。

  金鸡岭:明碑暗坟大扫游兴

  4月2日上午,记者从省财政学院操场附近登上郁郁葱葱的金鸡岭。这座横亘在舜耕路东侧的山岭上空气清爽,鸟语鸣啾。或许是由于土质肥沃,碗口粗的柏树林中又冒出许多翠绿的柏树苗,形成天然的次生林。

  记者沿西坡自然形成的小路向北行进,沿途看到山脚下人为整平的坡面上竖有三三两两的墓碑,有的地方则是七八个坟墓彼此相连,坟头冥纸散落一地,使清静幽雅的环境陡然增加了几分阴森之气。记者还注意到,沿途有不少既无封土堆、又无墓碑的“暗坟”,但新压的坟头纸表明近期有人专程来祭扫过。

  “每天早晨,舜玉小区一带的不少居民都喜欢上山晨练,大家都很珍惜这里的环境,从不乱扔塑料袋和垃圾,山上的林间小路也有不少是晨练的人们自发修整的。可山脚下的这些乱坟却有伤大雅。”刚刚从山上下来的杜少昆老人对记者说。据他讲,金鸡岭的坟多数都在山坡上,越往上越少,这可能是因为山顶上挖洞造墓比较困难的缘故。东坡上的坟墓更多,上山的人一般都不愿到那边去活动,他也是只去过一次。

  据说,这些坟墓是当年一些居住在山下的老住户的,现在舜耕路以东已全部开发了,最近几年偷埋的坟头已不多了。

  据了解,去年园林、民政、公安等五部门联合发布迁坟公告,公告发出后,这里只迁出了一小部分,但仍有很多坟还滞留在林区。

  燕子山:新坟旧冢一座挨一座

  4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燕子山西坡,这座耸立于经十路一侧的小山被一条上山的石阶路一分为二。石阶路口竖立着山东省防火指挥部设立的显眼标示牌——“重点防火区”。在附近的居民苏先生的带领下,记者绕到石阶路北侧的山坡,但还未向前走几步,便被一座又一座的坟墓挡住了去路。

  与千佛山所见到的坟头有所不同,这里的坟墓前大多都立着像样的墓碑,从墓碑上显示的下葬时间看,不少坟墓是近10年埋设的,离现在最近的一个墓碑显示下葬时间是2002年。

  记者注意到,有的坟墓在下葬时还在旁边为死者的配偶预留了穴位。从一个新迁走的坟墓可以清楚地看到,墓穴挖得都挺深,直接在柏树底下掏了一个深洞,上面的柏树树身因此发生了倾斜。山坡下面不远就是新建的别墅,别墅的楼顶距林中坟墓的位置近在咫尺。更令记者吃惊的是,一个坟墓前还残留着刚刚烧纸后留下的灰烬。

  “原来上山锻炼时,山西侧的人们都习惯从中间的石阶路往上走,再从两侧绕下来。可现在燕子山的山坡简直就是坟岗子了,一个人走在树林里感觉特阴森,上山的人们只好原路上原路下。我在山下住了20多年了,深有体会的是,死人在同活人争夺空间。”苏先生对记者说。

  鳌角山:豪华大墓建到了山顶

  鳌角山位于燕山立交桥东南角,山虽然不高,但远远望去,山上苍松翠柏,风光十分秀美。

  4年前,因为读者反映有人在山上砍树建坟,记者曾到此实地调查采访。记得当时的鳌角山山脚下虽然已有很多坟墓,但半山腰以上还是比较“纯净”的。

  4月3日,记者再次来到鳌角山的时候,发现这座青山的北坡自山脚至山顶已然变成了墓园,新冒出的坟头难以计数。

  尽管入山的胡同口上贴着历下区民政局办公室、历下区姚家镇政府等部门联合发布的禁止上坟烧纸的紧急通知,但林区之中公然烧纸上坟的现象依然随处可见,柏树林中不时冒出缕缕青烟。

  同样令人震惊的是,山顶有不少新坟已不再是下葬后简单地埋个封土堆,而是用雕花石板砌成的高档墓室,里面的墓碑高约两米,旁有精雕石兽,墓室面积竟有三四十平方米。记者由北坡一路上山,发现有3拨儿正在建坟的人。其中,靠近山顶的一处动用了五六人在挖掘一个五六米长的墓坑,并且从山下运来了大堆的水泥和新砖。

  在山顶凉亭上,记者看到,几个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正兴奋地凭高四望。其中一个年轻人举着相机要给女友拍照时,遭到了女友的拒绝:“别拍了,这个地方你能找到没有坟的背景吗?”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鳌角山是2002年新批的公益性墓地。这么一座临近城区的青山为何会被辟为墓地,着实令人费解。因为,济南市政府1999年发布的《济南市殡葬管理办法》早已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此外,办法还明确规定,“墓穴占地单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2平方米,墓碑高不超过0.8米”。

  鳌角山出现的豪华墓葬显然有违规定。

  本报记者 雍坚 郭建政

  莫让坟头抢了山头“风光”

  “我们的城区正在扩大,城区山林已变成人们休闲健身的场所,这是我们每一个市民及子孙后代应该倍加珍惜的自然资源,不应该是坟头遍布的墓园。人们应该行动起来,还青山一个本色,不要让坟头抢了山头的风光……”济南市民曾先生在日前寄给本报的信中写道。

  大量坟头的存在还给山林安全平添了很大隐患。济南市林场派出所张所长告诉记者,每年清明节前后,济南市园林局机关都要抽调100多人,济南市林场也要派出170多人,投入林场一线巡查火情,防止不文明祭扫带来的火患。

  济南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绪赛芬说:“济南市区周边山坡林地中有多少违规坟头,目前尚难以估计。由于政策法规的不健全和相对滞后,我们对乱埋乱葬现象的管理难度很大。今后,主管部门将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必要时依法对违规者进行严厉处罚。”绪赛芬还希望通过本报呼吁全体市民转变观念、改变葬俗,尽快迁出城区山林里亲人的坟墓。家里有亲人逝世后,应选择合法的经营性公墓进行安葬。否则,坟墓受到破坏或因城市规划被湮没、平掉,后人不仅失去了祭扫的目标,也不可能得到补偿。(雍坚)

  《济南市殡葬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1999年9月21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

  第七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五)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成区及村镇规划区范围内。

  第八条墓穴占地单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2平方米,墓碑高不超过0.8米;少数民族土葬墓穴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墓碑高不超过1米。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

  (二)制作、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

  其中第(一)项除按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责令其恢复原状。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一)在公墓和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

  (二)建立宗族墓地的;

  (三)将应当火化的遗体私自土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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