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女与31岁男同居律师称男子涉嫌强奸幼女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4:4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广州日报6日消息4日匆忙从深圳赶到广州的刘先生一脸的苦恼,因为他那今年只有13岁的亲生女儿,竟然在广州爱上了一个31岁的男子,并与其同居在一起,而且还坚决不愿意和刘先生一起回湖南老家。爱面子的刘先生自觉丢尽了脸面。 相识两月就同居
昨天下午,在南岗笔村的笔村会场内,刘先生将女儿和她的男友,以及男友工厂的负责人都叫到了一起,希望能够对这件事有个完满的解决。记者看到,包括刘先生在内的六七个人一直在激烈地争论着,一个稚气未脱的白净小女孩则冷冷地看着这些人,后来记者才得知,这个故作成熟的女孩,就是只有13岁的刘先生的女儿刘某。 见到记者前来采访,刘先生激动地讲述了事情的经过。“我们是湖南人,我和大儿子一直在深圳打工,而老婆和这个女儿刘某就在广州这里。刘某是去年年底才来到广州,哪里知道,今年春节后才开始打工的女儿认识了这里化工厂工作的涂某,两人居然住在了一起。” 女儿拒绝跟父亲走 刘某和妻子一脸怒气和无奈。而对面站立着的“准女婿”涂某则两手提着水果和礼品,始终低着头默默无言,显得尴尬无比。 “你这次一定要和我回去,你现在只有13岁,怎么能有判断的能力?”刘先生显得特别生气,向女儿怒吼道。 而此时的刘某,却也表现得非常倔犟,“回老家,就不能再和他交朋友了,所以我不要回去!”记者随后问刘某,“你是不是真的很喜欢涂某,所以不愿意回家?”刘某犹豫了一下,然后若有若无地点了点头。 而一边的涂某却向记者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愿意让刘某走,这就要看刘某自己的意见。记者又问他,是不是和刘某同居在一起。涂某给了一个肯定的答复。 男方涉嫌强奸幼女 事情可能并非早恋这么简单。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东金粤律师事务所的李和平律师,他认为,由于女孩还不满14岁,根据刑法的规定,男方涉嫌犯了强奸幼女罪。此外,李律师还表示,刘某只有13岁,雇佣其工作的工厂还涉嫌非法使用童工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