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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5分硬币违反《人民币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5:4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家住江北区鹞子丘的陈婆婆到建设银行鹞子丘分理处存钱时,工作人员拒收她那100枚5分硬币,理由是“目前5分硬币已退出流通,到其他银行换成纸币再来存。”无独有偶,新桥农贸市场的经营户们近日也达成共识,集体拒收硬币。

  对于建行鹞子丘分理处的说法,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有关人士称,央行从未出台过任何关于5分硬币退出流通的文件,建行鹞子丘分理处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据了解,
《人民币法》明确规定,硬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收。

  记者蔡文沛见习记者刘敏实习生彭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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