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日加班补休3倍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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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5:52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记者康淼)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了《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将于5月1日施行的该《条例》规范了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将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条例中最令人关注的是,企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可以补休3倍以上的加班时间。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认为,如果对法定休假日加班仅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会在一定程度上侵犯劳动者的休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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