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定假日加班3倍补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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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5:5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了《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将于5月1日施行的该《条例》规范了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将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条例中最令人关注的是,企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可以补休3倍以上的加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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