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今年高校招考工作作出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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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7:11 河北日报 | ||||||||
记者就考生关注的一些问题采访省教育厅本报4月5日讯 (记者胡博理)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今年将进行一系列改革,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天,记者就考生关注的一些问题,采访了省教育厅有关人士。 关于本科高校按专业类招生、高职专科院校按岗位群招生改革问题,记者了解到,新生入学后基础课和专业课将先按类进行培养。一到两年后,再根据社会需求、学生综合测评
进一步规范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我省今年有10所本科高校(含华北电力大学)招收艺术特长生。继续采取全省统一测试,院校现场观察的艺术专项测试办法;实行本校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依次录取的优惠照顾政策。举办有独立学院的试点院校可在本科三批招收艺术特长生,毕业证书发放、收费标准等按独立学院政策执行。 实行按层次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后,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生源不足的,学校可在省定控制分数线上,自主组织生源,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但自主组织生源总量,不得超过已公布招生计划的缺额数。 据了解,今年我省继续规范独立学院招生行为。独立学院主要面向本地区招生,安排跨省招生计划,原则上以对等培养方式进行,并须经双方省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我省招生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独立学院,要全面如实地宣传学校办学性质、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不得做有可能误导学生的宣传和不切实际的承诺。招生章程必须单独呈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招生广告必须经申办高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发布。招生录取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组织生源和寄发录取通知书,对违规操作的省外院校,停止其在我省招生录取工作,同时报告教育部并通报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