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残疾失业人员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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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7:22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 (张誽记者刘晓文)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残疾失业人员登记工作。 据了解,具备我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就业能力、有就业要求、目前无业的残疾人,都应到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填写《辽宁省残疾失业人员登记表》,办理失业登记并发放失业登记证明(失业登记证明为全市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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