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委公布复查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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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7:22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去年10月,省文明委组织各市州文明办,省直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文明办对1999-2002年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复查。经省文明委第十四次全会审议,并报省委、省政府领导批准,省文明委近日公布了复查结果。 对于在复查中合格的长沙市等7个城市,长沙市雨花区等5个城区,石门县等10个县城
因市级领导出现廉政问题,给予文明城市沅江市黄牌警告;对于2002年复查中被黄牌警告的绥宁县,因整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给予重新认定,恢复文明县城荣誉称号。因计划生育、重大群体事件等问题,撤销醴陵市东富镇、永州市金洞林场小金洞乡土坳村、双峰县石牛乡等三个村镇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因主要领导成员工作失职、职工携款外逃、文明创建工作严重滑坡、领导班子成员贪污和违纪、管理出现重大失误、法人代表被检察机关立案审查等问题,撤销中国农业银行衡东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株洲市新华路支行、益阳市蚊香总厂、城步苗族自治县公路局、江永县公安局、中方县财政局、湖南三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个单位文明单位称号。记者雷天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