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教育附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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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7:4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4月5日讯(记者彭东实习生程昊)今天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近日出台了《山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就读者关心的为何要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如何征收、怎样管理等问题,省教育厅的有关人士做了详细的解读。 起因 教育经费面临缺口
从今年1月1日起,省政府决定开征教育附加,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1%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开征教育附加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解决农村地方教育经费不足的矛盾。据介绍,当前我省还存在不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严重不足、中小学危房改造及改善办学条件经费严重短缺等诸多问题,制约了中小学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除了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外,必须多渠道筹措资金,因此通过开征教育附加来筹集教育经费就显得非常必要。 沿革 统一规范“四项教育费” 我省开征的地方教育附加,是在原省政府规定的“四项教育费”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教育附加费的征收、管理、使用而做的统一规定。 省委、省政府从1994年开始,对城镇就业职工按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收义务教育费,在城镇统一筹集职业教育经费,对宾馆、旅社、招待所、饭店按住宿费标准加收3%的教育费,对水产品在特产税中加收1%的教育费(简称“四项教育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统一规范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我省提出了按“三税”的1%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方案。 使用 专款专用严禁截挪 暂行办法规定,我省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要按照“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结余结转”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由教育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提出意见,报财政部门核定。 地方教育附加主要用于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等基层教育支出。管理和使用单位不得截留或挪用,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 省级集中地方教育附加的20%,主要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均衡各地教育发展,对重视教育的地方给予奖励和补助。省级暂不集中青岛市的地方教育附加。 征收 外企暂不征收此费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通过海关进口的商品暂不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对从事生产卷烟的企业减半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抵的增值税额应按规定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监管 擅自减免将受严惩 暂行办法中强调,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减征或免征地方教育附加,人民银行各级国库部门应加强对地方教育附加收纳、支拨过程的管理。督促检查各经收处将所收款项及时、全额缴入国库,发现延压、挪用,应及时查究处理。 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提高或降低征收标准、截留挪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查处,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