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推荐律师,违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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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7:4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4月5日讯(实习生戚淑军李术燕记者董震)法院的一名法官在审案过程中向当事人推荐了一名律师,当事人认为聘请这位律师能够胜诉,但最后官司还是输了。当事人今天向本报投诉法官向她推荐律师的行为,法院纪检部门的同志表示,该法官的做法违反了有关规定。 今天,省城的张女士反映说,她因为一起借款纠纷而起诉到法院,在案子审理前,法
省司法厅律管处的有关同志表示,如果律师和当事人签订了代理协议,就应当看作是双方自愿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做法就没有违反相关规定。而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处的李先生则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曾于2004年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这其中就包括禁止法官向当事人推荐律师的条款。 另据了解,济南市中院对此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法官将给予调离审判岗位、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等处罚。济南中院纪检监察处的李先生表示,当事人如果遇到法官向其推荐律师的情况,可以向他们进行举报,经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