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画官司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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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7:4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4月5日讯(记者崇真)认为自己花4万元买的画是假的,张先生将卖画的姜先生告上法庭(本报今年2月25日曾予以报道)。今天,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姜先生返还购画款并承担鉴定费用。法院表示,两幅赝品没有经过著作权所有人的同意,就被临摹出来又被买卖,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2002年3月8日,张先生从姜先生处花4万元买了《山水》和《解暑》两幅字画,姜先生
庭审中争论的焦点落在“保真协议”是否有效上。姜先生认为,就算画是假的,但超过3个月才做鉴定,违约在先。张先生则表示,既然画是假的,就应该退钱。 法官介绍,我国著作权法把销售假冒他人署名作品的行为列为侵权行为,并予以禁止,姜先生出售赝品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所以保真限定3个月内的约定也是无效的。市南法院一审判决姜先生于10天内返还张先生4万元购画款,并支付鉴定费、承担部分诉讼费用。姜先生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