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比我们要破产的个体户还穷?”
2000年,陈汉乔调离。新任镇党委书记杨少维继任。林孟忠等人再次找到新书记要钱。“杨书记承认这笔账,但总说政府财政紧张,没钱。”2001年,他们将情况反映到陆丰市,当时的陆丰市委书记林锦佳批示:目前财政困难多做工作,待经济好转时逐渐付还。林孟忠他们理解政府困难,眼巴巴地等着政府经济好转时还钱。可是几年过去了什么也没有等到
。2003年3月,林孟忠将博美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镇政府还餐费46963元。陆丰市人民法院随后下达了支付令,要求镇政府15日内还钱。林孟忠本以为这次可以顺利地要回多年的欠款,其他四个店主也想这样打官司要回钱,谁知拖了7个月镇政府仍不还钱。林孟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欠款没有执行回来,却等来陆丰市人民法院2003年11月3日下达的一份民事裁定书,以“由于历年欠债,目前博美镇政府经济十分困难,市财政拨给的办公经费入不敷出”的实际情况,中止判决执行,“若发现镇政府经济好转,有经济能力可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法院恢复执行。”“法院体谅政府的难处,怎么不体谅我们个体户的难处!难道镇政府比我们要破产的个体户还穷?”林孟忠想不通。林孟忠扳着指头给记者算:就在四个打白条的领导离任的1998年底,博美镇修建了镇政府门楼花了十多万元,2000年装修办公室,花了30多万元;2003年新建的镇财政大楼花了40多万元……“为啥不能挤点钱出来还我们的欠款,哪怕一年还一点也行啊?”林孟忠感慨地说。(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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