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属告物业索赔1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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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9:02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深圳讯(宋毅)轰动一时的香港凤凰卫视前副主席周一男“灭门”惨案虽然以5名案犯的“偿命”结束,但是4日却再起波澜:死者之一向永进的父亲向文兵一纸诉状将案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赔偿人民币120万元。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原告向文兵诉称,去年5月26日16时许至27日凌晨3时长达11个小时的时间里,凶手罗
原告认为,由于该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及时发现及盘查可疑人员,才给罪犯造成可乘之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向文兵遂要求物管公司承担因“失职”导致女儿向永进、外孙女杨某某被害的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20万元。 对此,物管公司的辩护人反驳称,这起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案件的发生完全是由于向永进交友不慎、“引狼入室”所致。该公司并称,受害人受害的原因与物管公司的管理无关,损害结果责任应自负,并拒绝了原告的赔偿诉求。目前此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