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黄金周”案“分金者”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9:27 生活报

  据《北京青年报》4月4日报道,“黄金周”应否改革的议论终于有了答案。国家主管部门近日在回复政协委员相关建议时表示,将继续坚持“黄金周”长假制度。

  好一个回复!

  细读新闻之后我们才发现,所谓的“国家主管部门”只是国家旅游局而已,且回复的内
容只是简单的“利大于弊”等词句,我们油然而生一串疑问:国家旅游局应是委员建议的惟一回复主体吗?国家旅游局有没有进行实地调查、多方倾听、组织研讨、上报请示等具体工作?旅游部门是“黄金周”最大的“分金者”,其主管局———国家旅游局在“黄金周”改革问题上属于“运动员”,因而不适宜做该问题的“裁判员”,怎能由它们出来回复政协委员的建议?

  就拿“黄金周”改革的建议来说,事关全国人民的工作与生活,这样一个大问题,不应该由国家旅游局出来唱“独角戏”吧?“黄金周”问题,说到底是公民的休假权问题,而不是哪个部门的利益问题。

  “黄金周”案由“分金者”判,程序比结果更荒唐!(生活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健力宝事件
2005中超联赛揭幕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最新汽车电子杂志
漫画版《红楼梦》
安徒生诞辰200周年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