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案“分金者”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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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9:27 生活报 | ||||||||
据《北京青年报》4月4日报道,“黄金周”应否改革的议论终于有了答案。国家主管部门近日在回复政协委员相关建议时表示,将继续坚持“黄金周”长假制度。 好一个回复! 细读新闻之后我们才发现,所谓的“国家主管部门”只是国家旅游局而已,且回复的内
就拿“黄金周”改革的建议来说,事关全国人民的工作与生活,这样一个大问题,不应该由国家旅游局出来唱“独角戏”吧?“黄金周”问题,说到底是公民的休假权问题,而不是哪个部门的利益问题。 “黄金周”案由“分金者”判,程序比结果更荒唐!(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