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沈阳客运总经理被判死刑曾送副省长20万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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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0:03 东方今报 | ||||||||
新华社沈阳4月5日电原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夏任凡在任职期间疯狂敛财,共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累计涉案金额高达2700余万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夏任凡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夏任凡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对其判处死刑的判决。今年56岁的夏任凡在担任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疯狂敛财。2003年2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夏任凡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一审宣判后,夏任凡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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