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千里外 珍视选举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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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0:08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在外经商、务工的村民如何行使选举权?近日,广东省中山市菊城公证处替在该市经商的8名温州人解决了难题,为他们办理了委托选举公证。据悉,这是全国首宗委托选举“村官”的公证。 选出自己满意的“村官”,是选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然而,回乡参加选举对长期外出经商、务工的村(居)民来说有诸多不便。如何做到既行使法定的权利且不影响工作
日前,孔先生等人分别收到原籍村委会选举委员会寄出的参加选举“村官”的通知书,要他们回村参加投票,或者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委托投票。为了用好自己的选举权,又使经商业务不受太大的影响,他们商议,决定委托两人回村参加选举(按照选举法规定,每位选民最多可接受3人的委托投票)。于是,3月31日,他们8人一起来到中山市菊城公证处,共同申请办理委托选举公证。公证员在依法审核了他们的身份证和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后,当日为他们出具了委托选举公证书。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2名回家参加选举的受委托者,就可以真正地代表委托者的意愿了。楠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