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小肥羊”企业状告商评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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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0:12 光明网 | ||||||||
百名知识产权法官现场“审案”李罡 本报讯 认为自己在先申请注册而没被批准的“小肥羊”商标,却被商评委裁定给了他人,西安小肥羊考肉馆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了法庭。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称,他们早在1998年就开始使用小肥羊的名称开办餐馆,2000年10月、12月原告分别以“小肥羊及图”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商标局以“小肥羊”是企业通用名称,要求原告在商标中删除“小肥羊”的字样。可是2001年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小肥羊及图”商标,商标局却没有要求删除“小肥羊”的字样。原告向商评委申请复审后,商评委于2004年12月23日裁定驳回了原告的复议申请。 对陕西企业的指控,商评委辩解说,商标局的决定对商标委并无约束力,前几年申请注册“小肥羊”商标被商标局驳回的企业,完全有权利向商评委提出复审,这些企业没有提出复审,也就放弃了法律赋予的利用复审程序救济的权利。 据悉,目前全国有5000多家“小肥羊”餐饮企业,如果将“小肥羊”商标核准给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必将对其他企业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