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付中涛二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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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0:21 生活报 | ||||||||
5日上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吉林省长春市林肯车肇事案二审作出宣判。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上诉人付中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窝藏罪判处付中涛的女友王硕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一审宣判后,付中涛不服,提出上诉。但付中涛及辩护人、王硕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中,未提供新的证据。经法庭审查,证据确实、充分。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新华社电)(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