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10万元财务科长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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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0:38 每日新报 | ||||||||
宫伟杨安邵淑娥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杨安邵淑娥】一国企公司财务科长利用负责厂财务科工作之机,擅自将10万元公款借给朋友做生意,后被检察机关查获。昨日,这名假公济私的财务科长被本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原为本市某涂料包装器材厂财务科长,负责财务科全面工作,同时负责本厂小金库的管理工作。2004年12月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利用担任该厂财务科长,负责财务科全面工作,同时负责本厂小金库的管理工作之便,以个人名义,将其管理的小金库资金10万元擅自决定借给其朋友马某用于个人经营活动,后赃款被追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