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案开庭 “卖官书记”承认全部指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1:3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网电前日上午,河源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涉嫌受贿160多万元一案在河源市中级法院开庭,卢建中对指控全部承认。根据原来省纪委公布的情况,卢建中在任期间多次卖官敛财,被人称为“卖官书记”,曾因嫖娼遭到勒索而指使下属用70万元摆平。 据河源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称:被告人卢建中于1994年10月至2003年3月期间,利用其所担任河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河源市委副书记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和
庭审中,卢建中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院认为鉴于其在被省纪委审查期间,检举揭发了其他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又有积极退赃的表现,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