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昨回访涉案困难企业 免去5万诉讼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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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1:46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孙英明)昨天上午,打官司刚刚胜诉不久的石家庄服装衬布总厂再获喜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老铁带领民三庭全体法官到该企业进行回访时,当场决定免去他们5万多元的诉讼费和执行费。 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石家庄建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00年9月开始承包经营石家庄服装衬布总厂的南三条食品市场。因长期收不到承包费,石家庄服装衬布总厂将承包
当市中院的法官们走进该厂了解其生产经营等情况时,受到了企业干部职工的热烈欢迎。两名职工代表还亲手将写着“公正执法,贴心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他们的手中。曾在南三条食品市场工作,后因经济纠纷而下岗的特困职工马树林眼含热泪说:“南三条市场回归企业后,我又有了上岗的机会,非常感谢法官们的依法办案!”该厂厂长刘文立说:“那天当法院依法做出判决时,我们全体干部职工激动不已,许多人都流下了眼泪,2005年大家的工资有指望了。”随后他还满怀期望地说:“由于我厂是特困企业,所以建议法院能批准我们缓交执行费。” 李老铁在座谈中说,我们到企业来的目的是想了解企业生产和职工的生活情况,征求企业的意见,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丰富我们的社会经验,提高我们的司法水平。通过此次回访,我们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教育;今后我们将把回访涉案企业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他最后说,服装衬布总厂这件案子的执行费、诉讼费不是应不应缓交的问题,而是应该免交,这也是符合有关规定的。他的话音刚落,在座的干部职工立刻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