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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继续规范学校教育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2:21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从福州市教育局获悉,福州市今年将继续开展创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各校不得擅立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不准在学期初统一预收电影费、体检费、社会实践食宿费用等代办项目。

  据了解,福州市教育局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公办高中招收“借读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政策,不得招收“择校生”,不
得一次性收取借读费;不得向到指定学校入学的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不准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赞助费”;不准强行统一代办学生保险、代购学生学习及生活用品;不准强行统一征订课外读物、教辅材料。不得以年段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进行违规收费;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规范公示项目,不准擅自增减收费公示项目。(来源:记者齐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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