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法未考虑制定配套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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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4:58 深圳晚报 | ||||||||
国务院台办新闻局称 反分裂法未考虑制定配套法 北京消息据中新社报道,国务院台办新闻局官员4月5日表示,《反分裂国家法》内容明确、完整,不需要、也没有考虑制定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
有报道称,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后,还要“继续进行紧急状态法及十多项相关子法的立法工作”。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新闻局官员说,经向全国人大有关部门了解,《反分裂国家法》作为反对和遏制“台独”、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特别立法,内容是明确的、完整的,不需要、也没有考虑制定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