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项条件界定高级“海归”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6:56 扬子晚报 | ||||||||
北京电 人事部近日会同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以及全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在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指导意见》,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范围,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主要原则、条件等做了明确规定。《意见》提出了8项具体的界定条件,它包括了学术界、国外高校、世界五百强企业、国外政府机构、国际组织等8个方面的著名专家、学者、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