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供电公司虚心向同行先进取“真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7:19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本网讯日前,江苏省姜堰市供电公司一行六人前往该省扬州市供电公司学习“取经”。 据了解,扬州市供电公司申请法院依法启动“先于执行”程序,排除了输电线路施工中的障碍。姜堰市供电公司获得 这一消息后,当即与扬州供电公司联系,受到了扬州供电公司党委书记宋建华的欢迎。随后,姜堰市供电公司电力设施保卫专 职、法律事务专职等一行六人前往扬州交流学习。
经过一天的学习、探讨,姜堰市供电公司“取经”人员受益匪浅。他们一致认为,供电企业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先 行官,供电设施建设的好与坏、快与慢,将直接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在今后的电力施工中,供电公司不应再委曲求全,而要 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制止不法侵害,排除施工妨碍,切实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地方电力建设顺利、快速发展。(石磊 王锦 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