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巨贪夏任凡终审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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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8:45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据新华社沈阳4月5日电原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夏任凡在任职期间疯狂敛财,共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累计涉案金额高达2700余万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夏任凡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夏任凡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对其判处死刑的判决。 今年56岁的夏任凡在担任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疯狂敛财。
2003年2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夏任凡贪污犯罪,贪污公款总计人民币818.9万元;挪用公款犯罪,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837.8万元;受贿罪,共计人民币66.8万元;行贿罪,数额为人民币38.8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一审宣判后,夏任凡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院审理后驳回夏任凡的上诉,维持原判。(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