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海关合作机制启动“虚拟关区”使云南外向型经济迎来发展机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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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20:12 云南日报 | ||||||||
记者近日从昆明海关获悉,海关总署日前向社会正式公布了涉及昆明海关在内的泛珠三角区域内9省16家直属海关的《海关积极参与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10项措施》,这标志着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机制正式启动,它消除了云南由于地处内陆没有海路口岸、现有口岸基础设施落后等制约外贸发展的瓶颈,有利于我省实施“走出去”战略目标的实现。 据昆明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在10项措施搭建的框架下,16个直属海关间施行“异地
目前,昆明海关正按照海关总署的要求和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参与到此项进程中。除全力支持、打造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以及至湛江的“疏运通道”建设外,将在适当的时候在关区内试行“多点报关,口岸验放”模式,为下一步在区域内实行该模式积累经验。 新闻链接 10项合作措施分为4大类 第一类措施是提高通关效率,加速区域间物流发展,促进货畅其流。包括发挥9省区机场与港、澳机场航空资源的互补作用,为三地机场跨境货物通关提供便利;简化泛珠三角省区之间铁路转关作业手续;加大泛珠三角区域水运监管改革力度和网络建设,推广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中途监管模式改革等措施。 第二类措施是深化业务改革,支持促进区域内外源型经济的健康发展。当中包括发挥“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功能,积极推动“区港联动”试点,在进出口物流发展的枢纽地区设立“保税物流中心”,引导区内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产业转移和调整,推广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便利企业办理备案和纳税手续等措施。 第三类措施是认真落实CEPA,促进9省区与港澳之间的经贸合作。当中包括加强与香港、澳门海关合作,统一并简化粤港、粤澳进出境监管单证,促进贸易便利化。 第四类措施是建立健全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平台和联络机制。当中包括加强统计分析,为各省(区)人民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加强打击走私合力,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建立区域海关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等措施。 李莎(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