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以政务司长身份宣布 香港补选特首任期提请全国人大释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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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1:01 大连晚报 | ||||||||
香港特区署理行政长官曾荫权以政务司长身份6日宣布,决定向国务院提交报告,呈请人大常委会在4月下旬会议,就《基本法》第53条释法,对新的行政长官任期作出解释。 曾荫权表示,已安排行政长官办公室于6日稍后时间,将有关提请的报告上呈国务院。曾荫权表示,根据《基本法》,香港需在7月10日选出新的行政长官,特区政府认为,新特首的任期为原任特首的余下任期。
此外,曾荫权指出,新的行政长官可以连任多少届,并非迫切问题,不在今次寻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范围。 作者:据中新社4月6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