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说》看人与自然和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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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2:02 山西新闻网 | ||||||||
唐代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柳宗元,在《天说》中假借韩愈的话说,人对大自然的破坏胜于害虫。其立论高远,振聋发聩,给人深刻的启迪。节抄如下: “物坏,虫由之生;元气阴阳之坏,人由之生。虫之生而物益坏,食啮之,攻穴之,虫之祸物也滋甚。其有能去之者,有功于物者也;繁而息之者,物之仇也。人之坏元气阴阳也亦滋甚;垦原田,伐山林,凿泉以井饮,寂墓以送死,而又穴为偃溲,筑为墙垣、城郭、
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当然要开发和利用自然;但是这种开发和利用,必须遵循大自然的客观规律,必须有所节制,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因人类活动给大自然造成的破坏,必须予以最大限度的修复与补偿。如果一味地向自然索取,而不知回报,片面地强调“改造”、“征服”自然而不遵循客观规律,那就势必由“祸害天地阴阳”而转向祸害人类自己。 说人类是大自然的主宰,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人类近乎自吹自擂了。很明显,人类并不能完全主宰大自然,比如地震、海啸、飓风暴雨、山崩河决、大旱大涝等等。可以说,如果大自然是“皮”,人就是“毛”,试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大自然不是神灵,它对人类加给它的保护或破坏,是无从赏罚的,正如柳宗元所说,人类是“功者自功,祸者自祸”。但自然规律会对人类祸害“天地阴阳万物”的行为予以报复和惩戒(尽管是无意识的)。快速工业化导致人类对自然的破坏空前加剧,造成资源紧缺,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如今,水污染,土壤污染,空气污染,辐射污染……,人们呼吸不上清新的空气,喝不上干净的水,吃不上放心的食物,缺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吃一堑,长一智”,在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上,我们是吃了“大堑”,是该长“大智”的时候了。“天”不能赏罚,而人应该自制;人类社会必须加强对自身的调控节制能力,惩治那些“攻残败挠”,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二者之间的和谐发展。在人与自然的矛盾中,人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怎样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主动权掌握在人类手里。 人类只有造福天地万物才能最终造福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不仅要讲“以人为本”,还要讲“以大自然为本”;我们不仅要有“天下之大公”,还要有“宇宙之大公”。这是一种穿越历史和时空的清醒、自觉和睿智,也是现代人应有的伟大高尚的道德情操。这正是科学发展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深意所在,也是柳宗元给我们的启示。(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