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竟如此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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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2:05 山西新闻网 | ||||||||
我原是太原一服装厂的一名职工,几年前,仅仅因为集资建房与厂里发生矛盾纠纷,厂里竟然无视有关劳动法规,先是将我的中层职务免掉、然后工资下降以至停发工资,最终被开除出厂。虽然几年过去了,每当想起此事就感到非常气愤。自己只是维护了正当的权益,却遭到了如此不公平的对待。失业几年,且不说精神上的折磨;在生活上没有经济来源,带来的贫困和苦楚真是难以无法诉说。
我是1988年进厂参加工作的。1997年8月,我以厂出国人员服装生产部副主任、兼承包人的资格,分配到一套二室一厅的集资住房。1999年房子建成,我们集资户先后都搬了进去。但是从集资到住上新房这期间,厂里一直让我们(还有其他职工)交旧房住新房。所谓交“旧房”,是让交我奶奶所住的房子(奶奶原是该厂职工)。当时我奶奶还在世,就因为厂里这种做法不合情理,我和厂里在住房问题上发生了矛盾,未交旧房住进了新房,未服从厂里的“规定”,便开始遭到厄运。2001年初,先是免去了我的该厂下属一服装公司技术厂长的职务,工资由600元降为380元;后又从380元工资中每月扣118.80元。类似我相同情况还有两名职工,此时他们也被停发了工资。对此不公平处理,我向太原市劳动部门进行了反映。2001年8月,劳动仲裁结果下来了:认定厂里败诉。本以为自己讨到了一个说法,可没想到问题非但没有得到解决,这下可惹怒了厂里,先是以我给奶奶办丧事未请假矿了工(事实上我口头上向有关人员请了假)为名,停了我的工作,2001年11月16日还以此理由又将我开除出厂。 被服装厂除名以后,为了自己未懂事的孩子、为了家庭和生计,我给企业打过工,帮朋友跑过出租车,整日没白没黑地奔忙,生活还是没有保障。这就是我为了维护自己正当的职工合法权益所带来的结果。我与服装厂相比是一个弱势群体,即使法理在自己这一边,也无济于事,因为企业职工的命运并不掌握在自己手里;掌权人可以找出一百条理由来处理每一个不顺从领导的职工。在这个环境中,讲理讲法又有什么用?时下,党中央倡导: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如果大家都能以此这样去做,都能以此落实到实处,以此对待每一件事,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就不会再遭如此不平的厄运了。安建国(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