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公布2005年立法计划 燃放爆竹拟“禁改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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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2:0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昨天,市政府法制办向媒体公布了2005年立法计划。 其中,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修订成为记者们关注的热点。 据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介绍,2005年市政府立法项目计划完成总计53项。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年内准备完成9项,并安排调研项目16项;市政府规章年内完成14项,安排调
此外,《城镇居民应征入伍义务兵优待暂行规定》、《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车辆物品处理的规定》、《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和《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将在本月及下月正式废止。 昨天,市法制办宣传处处长李中普还向媒体通报了2004年我市立法工作征集意见情况,目前此报告已经在首都之窗网站公布,市民可进行查阅。 关注1: 五环内燃放烟花爆竹 将限时、限地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说,修订禁放规定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首先,国家已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职责由公安机关划归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次,近年来群众关于解禁的呼声越来越高。 再次,是因为政府对禁放执法投入成本过高,但没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是完全解禁、限制燃放还是继续禁放?周主任表示,这也是此次修订的重中之重。“但是最后的修订方向肯定是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周主任非常含蓄地透露了关于解禁的修改细节。 本报记者就此问题又追问了法制办二处的张处长。他说,修订的方向将从禁放改为限放。目前我市主要在五环内施行禁放,修改后将在五环内限制时间、限制地点地允许市民燃放烟花,“并不是任何地点都可以燃放的”。他还说,修订草案中还将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者的管理。 周继东主任表示,法制办将在今年年内完成此次修订,同时通过网络、到社区开展调研、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向社会征集意见,争取在今年12月份将修订草案提交到市人大常委会,同时还将与市人大常委会沟通讨论是否举行立法听证会。明年春节居民是否就能在城里燃放烟花爆竹,他表示这需看具体安排。 关注2:食品安全会考虑“苏丹红” 据介绍,我市从2003年2月1日开始施行《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法制办一处的孔处长告诉记者,此次立法并不是缘于“苏丹红”等事件,但在征求意见时肯定会考虑其中的影响。据悉,总体框架将在1个月内完成,下半年会向市民征集意见。 关注3:缴纳公积金将成法定职责 《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将明确规定,只要劳动者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缴纳公积金将成我市企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这将不受劳动者是否拥有北京户口的限制。该办法还将会把老百姓与公积金管理者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公积金投资风险提前化解。 关注4:份钱问题属企业经营行为 《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是今年立法调研项目。法制办三处张处长介绍,目前我市出租车已经饱和,将来是否会放宽个体出租车的加入,还需要在研究后确定。关于的哥份钱过高一事,他表示,这是企业与职工内部问题,是企业经营行为。 关注5:重点调研交通、建筑噪音 《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也是调研项目。有记者提出目前噪声管理存在管理部门职责混乱的情况。法制办三处张处长表示,立法调研计划就是解决相关部门噪声管理的职能问题,立法调研重点在于解决交通噪音、建筑施工噪音和生活噪音。 计划完成的立法项目 地方性法规(9项) 1.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 2.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3.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5.集体合同条例 6.专利促进条例 7.实施《气象法》办法 8.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修订) 9.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废止) 政府规章(14项) 1.产权交易管理规定(修订) 2.政府投融资管理办法 3.物业管理办法 4.历史文化保护区拆除危楼、危房的规定 5.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6.体育竞赛管理办法(修订) 7.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修订) 8.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若干规定(修订) 9.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10.设置标语和宣传品管理办法(修订) 11.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 12.委托房山区燕山办事处实施行政许可规定 1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修订) 14.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修订) 信报记者郭志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