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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乘公交 摔伤赔不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2:4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核心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条件,可以在参观、游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面,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和照顾。由于实施条件
和对规定的理解不同,各地的实践情况也不同。

  绵阳市一位70岁按规定可免费乘公交车的太婆王冠秀在车上被摔伤,并要求公交公司给予相应赔偿。最终,王冠秀如愿以偿,但这一事件将免费的场所受伤相关方是否该买单——“免费”与“免责”的问题突显出来,为我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类似事件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路。

  案例篇

  本报记者袁勇

  目前,绵阳市是四川省内惟一一个让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城市。但老人在公交车上时常发生摔伤事件,这让具体实施这一政策的绵阳市公共汽车公司(以下简称公汽司)难以应付。近日,一起涉及赔偿金额达万元的老人在公交车上受伤的事件再次引起了社会对这项措施的关注。

  高龄老人:免费乘公交,摔伤赔万元

  4月5日上午10时,记者在绵阳市公园街找到70岁的王冠秀太婆,她的腰上还缠着护理带。截至目前,在绵阳公交车的免费乘客中,王太婆是受伤获赔金额最大的一名乘客。据王冠秀介绍,去年8月25日下午2时许,她准备从富临大观园去绵阳市中医院,虽然这之间只有一站路的距离,但王太婆还是决定坐公交车去,原因是她坐车不要钱。

  快要到站时,王太婆从座位上站起来,就在这时,一名抱小孩的妇女突然横穿马路,公交车司机为避让这名妇女紧急刹车,这一刹将王太婆摔倒在地。事发后,王太婆被送往医院治疗。经查,她的脊椎骨折。

  在治疗过程中,王太婆共花销约1.4万余元。伤愈出院后,王冠秀及其家人找到公汽司要求赔偿。经双方多次协商最后达成协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绵阳市涪城支公司(以下简称涪城保险公司)对王冠秀赔付5500元,剩余的由公汽司承担。

  公汽司:政府请客,企业买单600万

  4月4日下午,记者就王冠秀受伤一事采访了绵阳公汽司党委书记兼副经理张军。张军认为,当地政府下文件推行对65岁以上高龄老人免票的政策,属于“政府请客,企业买单”。目前,就高龄老人免费乘车这一项,公汽司一年要减少收入约600万元。

  为了支持这个说法,张军还特地提供了一组统计数据:2001年绵阳市有65岁以上老人13万人左右,且每年都在增长。2002年上半年,绵阳市城调队调查报告显示,每天免费乘车的老人占乘客总人数的9%。目前,已办理免费乘车证的高龄老人约6万人,这还不包括残疾人等享受免费乘车的对象。这样算来,公司一年减少600万元收入还是保守的估计。

  公汽司保卫科李科长说,2002年至2003年,免费乘车老人在公交车上摔伤的事件有10余起,公汽司为此赔付了3万余元。从2003年11月至今,公汽司和保险公司联手推出绵阳市高龄老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意外伤害保险。到目前,保险公司赔付了5万余元,公汽司赔付了4万余元。

  保险公司:保险新业务收支基本平衡

  4月5日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人保涪城支公司。一位姓蓝的负责人说,公汽司为了减轻老人免费乘车受伤赔付的负担,向保险公司寻求支持。从2003年11月23日起,该保险公司便开办了一项新业务,享受免费乘车的高龄老人,在每年新办或签换免费乘车证的同时,交纳专项保险费10元。在此期间凡在公交车上伤亡,分等级计赔,最高可获赔25500元。据称,目前保险公司这项业务收支基本平衡。

  点睛篇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茂辉认为,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存在合同关系,那么任何一方都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旦构成违约行为,当事一方必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在王冠秀摔伤一案中,她实际上和公交公司已形成了一种单务合同关系。王冠秀在搭乘公交车途中受伤,应视为公交公司未能完全履行其安全运输的义务,其行为已构成违约。王冠秀由此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等,公交公司应当作出相应赔偿。

  调查篇

  免费公共服务出意外成都“见招拆招”

  王冠秀受伤获赔事件对成都市免费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有何借鉴意义呢?目前,成都市虽然没有向老人提供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服务,但已向老人开放了免费如厕服务;公园已向市民免费开放。一旦在这些场所发生意外事故,相关部门该如何处理呢?为此,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发现相关部门还没有系统的应对意外事故的措施,处于“见招拆招”的状态。

  老人乘车

  老龄办:绵阳案例可作重要参考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成都市老龄办综合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据最新统计,成都市老年人至少有152万人。目前在成都市区,60岁以上的市民持老年证,可在公园、公厕享受免费待遇。今年“两会”期间,曾有代表提出过高龄老人免费乘车的议案。老龄办为此也进行了多次调查,正在验证其可行性。至于什么时候能实现,还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努力,而王冠秀受伤获赔案可以为处理类似事件作重要参考。

  公交集团:老人车上受伤用“消法”处理

  接着,记者采访了成都公交集团安全营运部。该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交集团只对伤残军人和盲人提供免费乘车的服务,其余均须购票乘车。购票乘车者是消费者,若在车上受伤,已经有“消法”等处理依据。但他们同样认为,绵阳的案例很有参考价值。

  市政公用局 免费乘车建议暂时没法落实

  成都市市政公用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此表示,作为公交集团的主管部门,他们就高龄老人免费乘车提出过建议。但由于公交集团目前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此建议一直没落实。另外,老人免费乘车必然要有其他经济来源弥补成本的增加。如果得不到补贴,就得提高票价,这又对其他乘客不公平。

  老人如厕

  市容局:老人如厕受伤,我们都要管

  昨日下午,成都市市容局法规宣教处杨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成都市区所有收费公厕,对于60岁以上持有优待证的老人都免费开放。这种老人在如厕时发生摔伤等意外事故,他们均要求公厕管理人员及时将伤者送到医院治疗。截至目前,他们还未接到免费如厕老人摔伤无人管的反映。

  至于发生事故如何赔付的问题,杨处长归纳了两种情况:一是由于公厕设施未及时维修等原因,造成老人受伤,公厕方将承担全部费用;二是由于老人自身原因造成受伤的,将从人道主义出发,与伤者及其家属协商解决。

  老人游园

  市园林局:出了意外,我们会协商解决

  随后,记者又来到成都市园林局,采访了政策法规处和公园处相关负责人。他们表示,目前成都市所有的公园已向市民免费开放。市民在公园游玩中,也出现过老人小孩摔伤等事件。事发后,他们都是第一时间救伤者,对于所产生的费用,双方主要通过协商解决。

  市园林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表示,由于没有与之配套的行政措施,他们至今“无法可依”。记者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问题怎么办?他很无奈地表示,实在不能解决,伤者和管理方可对簿公堂,谁输谁赢由法院裁定。

  就此问题,昨日一些游园的市民表示,如果是公园服务的欠缺导致游客受伤的,那么管理方就该承担一定责任。至于承担多大的责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名词解释

  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换言之,合同当事人并不互相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而主要由一方负担义务,另一方并不负有相对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合同就是单务合同。

  “免费”不是“免责”的理由

  在报纸上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新闻:某老年人在桑拿中心开业之日接受其免费服务,谁料却因池滑摔伤,桑拿中心究竟该不该赔老人的医药费?

  在超市购物,免费停在门口的车子被盗,超市该不该负一定责任?

  在免费接受医院治疗时发生医疗事故产生不良的后果,医院该不该负赔偿之责?

  以上三条分别发生于郑州、北京和广州三地的免费服务引发赔偿官司的案子,再加上绵阳发生的老人免费坐车受伤的官司,无一例外地都是以受损害一方获得赔偿而最终结局。司法部门无一例外地没有把“免费”作为“免责”的理由。

  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理,至今尚处于争议之中,争议的双方,一方以法律规定的“单务合同”相关条款作为依据,认为该赔。这种观点在司法界占着主流。而另一方,则认为企业没有从中获利,因此也不该承担相应义务。持这一种观点的,以企业界为主,他们大多以商业的基本规律为规则,似乎也符合商业社会的一般规律。

  但社会关系决不仅仅是一种商业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决不仅仅是一种机械的利益关系。特别是在当今“以人为本”的社会空气中,更不能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矮化成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正因为如此,社会总体的认同感,都指向“免费”不“免责”这一选择,这不仅仅是对弱势群体的同情,而是对一种价值取向的认定。

  毕竟,每个人都会变老,下一个受伤的,也许就是正在变老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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