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就医包干 重庆市医保首推“包干制”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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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3:09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史永庆实习生姚瑶)参加医保的精神病患者在报销医药费时将取消起付门槛。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医保首推单病种结算制度,对参加医保的精神病患者的医药费报销将实行“包干制”,从而降低参保人员自付的医疗费用。据了解,这一模式将成我市医保付费的发展方向。 此前,我市对参保对象的各病种均采取定额结算方式,参保者申请医保报销费用时,
实行单病种结算后,医保审核单位对该病种的治疗、药品等是否属报销范围不予审核,而只根据参保对象所就医的医院级别,对其床位费、治疗费和药品费实行包干政策,患者只在包干费用中依医院级别分别承担4—10%%的费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称,“包干制”不仅可以有效遏止医院在治疗和用药方面的无限扩张,也极大地减轻了病人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目前已有市精神病中心和重医附一院等19家医院,对精神病患者实行单病种结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