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叫停小寨天坑跳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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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3:09 重庆晨报 | ||||||||
据新华社专电记者日前从奉节县体育局获悉,由于“天下第一坑”———小寨天坑的跳伞活动没有完善相关手续和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对该活动明确说“不”。 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凡是举办国际性跳伞活动,必须在活动举办前一个月向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提交准备方案和接待方案进行审批,而至今为止,他们没
针对“所有运动员在起跳之前必须无条件与奉节方面签定生死协议和免责条款,运动员跳伞导致的自身伤亡由运动员自己负责,奉节方面不负担任何责任”这一条款,重庆法律界人士认为,从法律意义上讲,所谓的“生死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属于无效条款。《重庆市体育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主办或承办境内外重大体育竞赛或大型体育表演、体育特种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对参与活动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观众的安全负责。国家体育总局明令禁止该活动是有相关依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