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当物品乏人问津典当行有“宝”无人“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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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3:26 东北新闻网 | ||||||||
一枚钻戒1350元,一部数码相机800元,一块名表600元,一个CD随身听200元,而且绝对是真品,但却很少有人问津。原因很简单,就因为这些东西作为死当物品摆在我市一些典当行的柜台上,它们的售价仅为商场售价的1/4至1/3。这些中高档消费品因当户逾期不赎变成死当而被典当行出售,却“养在深闺无人识”,因乏人问津而久占柜台不下。 记者在南岗区一家典当行里看到,其前台上摆放着很多中高档消费品,有手表、戒指
据道里区一家典当行经营者李先生介绍,死当在典当行里是常事,经常有一些当户在当期过后不来赎当,按照规定,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到期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即所说的死当。通常情况下,为对当户负责,典当行会用当户留下的电话与当户联系,但基本都联系不上,有的是电话停机,有的是空号,而典当行又不可能去当户身份证所在地或住所去找,所以,典当行会在当期过后半个月或更长时间后,才确信是死当。 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死当物。李先生说,目前各典当行通行的处理死当物的做法是自行定价出售,价格为当时给当物付出的现金加上当户在当期内应付的综合费用之和,这种做法的目的在于尽快收回资金。典当行定的价格比商场里同类商品的售价要低很多,因为当时出当给付的现金是根据当户要求,在低于当物实际价值的50%以内给付现金,这样再加上一定的综合费用的定价约为商场售价的1/4至1/3,如果稍高一些也就为商场售价的一半左右。(哈尔滨日报本报记者 董晓峰) [编辑: 孙鹏](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