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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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3:35 北京青年报 | ||||||||
涉及交警腐败案——— 吉林 新华社长春4月6日电 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赵恩才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6日被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
案发前赵恩才担任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此前曾兼任交警支队支队长,是吉林交警系列腐败案中职务最高的一个。在这一系列案件中,还有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汤天河、驾驶员管理处原处长古占欣等6人落马,几乎牵涉到了当时吉林市公安局负责驾驶证管理的所有干部。古占欣等人还向时任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的赵恩才行贿,在赵恩才的提拔和包庇下大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作者:王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