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要求煤矿领导下井带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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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3:4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据新华社电记者昨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安监总局已发文要求,认真执行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并将其作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一项重点监察内容。安监总局要求,集团公司正职领导深入井下不得低于3次/月;分管生产、安全、机电、技术等方面的副职领导不得低于4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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