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删有害信息网站有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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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3:58 重庆晚报 | ||||||||
据新华社电网民在网站论坛上发布信息恶意侮辱他人,网站要不要承担责任?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商都信息港”网站的主办单位郑州通信公司公开向王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抚慰金人民币1万元。 2003年3月31日零时,“商都信息港”网站出现了网民包虎发布的4条帖子,标题为“50元出售身体”,其后附有王女士姓名及其住宅电话。在不断接到莫名其妙的骚扰电话后,
当日20时,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立即通知网站删除该帖子,但直到第二天9时接到公安机关的再次通知后,“商都信息港”才将该信息删除。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