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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政策 5月1日起执行,连续征收6年,城镇居民生活和工业用水都在调整之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4:1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昨日,记者从全省水利水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从5月1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政策,总体目标是提高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开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资金)。据悉,全省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包括中央直属电厂)都在调整之列。

  据了解,目前我省执行的水资源费的征收对象和标准仍是2002年出台的《河南省城市
地下水征收标准》,征收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征收对象是城市建成区内的地下自备水源用户,征收对象和范围都非常窄。按照国务院规定,今年我省开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资金)。近期,省政府常务会已经通过了《河南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资金)将通过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来筹集,按照国家下达的征收目标分解,从今年开始,我省将连续征收6年(暂定),年平均要筹集资金7.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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