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政策 5月1日起执行,连续征收6年,城镇居民生活和工业用水都在调整之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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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4:1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郑州讯昨日,记者从全省水利水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从5月1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政策,总体目标是提高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开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资金)。据悉,全省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包括中央直属电厂)都在调整之列。 据了解,目前我省执行的水资源费的征收对象和标准仍是2002年出台的《河南省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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