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乙肝疫苗款防保站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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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4:1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南阳讯 身为卫生院防保站副站长,竟3次挪用乙肝疫苗款3万多元。昨天,杨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杨国在担任方城县拐河镇卫生院防保站副站长期间,分别于2002年11月、2003年1月和10月先后3次收到镇教育办公室乙肝疫苗款34000元,他出具了收据后,并没有交财务入账,由个人使用。案发后,杨国于去年6月退回所挪用的全部疫苗款。
方城法院审理认为,杨国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其有悔罪表现,且已退出全部挪用的钱,遂做出上述判决。 | ||||||||